一、院校简介
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成立于2011年,其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的工业外贸专业方向,90年代初期在中国工业经济效益问题研究方面产生了较大影响。1993年开始招收贸易经济本科专业(1999年该专业更名为经济学专业);1996年以后,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等本科专业相继招生;1999年获批产业经济学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006年获批区域经济学和数量经济学2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010年获批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014年获批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授权点;2018年获批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019年金融工程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1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经济学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院依托工科大学背景,秉承“厚德博学、经世济人”的院训,致力于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家国情怀、创新思维、卓越品质”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坚守“经工结合、经管渗透”的人才培养特色,已经成为区域内引领经济学科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国际合作交流的重要基地。
学院拥有一支政治素质高、创新意识强、发展后劲足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11人,专任教师93人,其中教授20人,副教授40人。主要来自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澳大利亚大学等国内外名校,5人获得海外博士学位,27人具有海外访学经历。专任教师中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人,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人,享受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安徽省教学名师2人,安徽省教坛新秀4人;教育部“海外名师”获得者1人,黄山学者特聘教授(非全职)5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57人。
学院拥有5000平米的现代化教学办公场所,下设经济学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金融工程系、经济与贸易系(宣城校区),建有国际教育中心(IEC)、实验教学中心、金融专硕(MF)教育中心、学术交流中心和校政企协同育人中心等5个教辅中心,建有安徽省单体最大的金融模拟实验室,以及国际贸易实训室与经济综合实验室。招收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工程3个本科专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经济与全球经贸治理)创新实验班。现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和金融专业(MF)硕士授权点。目前在校本科生人数1413人,外国留学生19人,硕士研究生385人。
学院于2021年获批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同时成为教育部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项目的试点学院。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为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和金融工程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金融工程专业获批“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拥有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5项,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3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2个,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规划教材1部,安徽省一流教材2部,省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17项,近五年来学院先后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48项。近3年来,举办或参加各类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大赛成绩喜人,其中国家级获奖70余项,省级一等奖近150项。
学院拥有一个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工业信息与经济研究中心)、共建一个省级工程中心(安徽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院内设创新经济、经济发展、数量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产业经济、金融、区域经济、数字经济与创新发展等7个研究所/中心。近5年来共获批各类国家级基金项目32项,其中2018年吴华清教授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021年洪进教授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在《经济研究》《经济学(季刊)》等国内著名期刊,以及《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Technovation》、《China Economic Review》等国际知名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100余篇,获国家及省级教学与科研成果奖1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20余部。多个智库报告被国家级、省部级等领导批示和党政部门采纳;50余项产业与区域发展规划被地方政府采用。
学院高度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克拉克大学的本科生联培项目是合肥工业大学唯一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并与其签署了博士层次联合培养协议,学院还拥有澳大利亚国立大学“2+1”研究生联培项目和波兰华沙大学 “2+2”本科联培项目。近年来分别举办了“中国留美经济学会(CES)2018中国年会”、“数据包络分析(DEA)2017国际学术会议”等大型国际学术会议, 2021年承办了世界制造业大会“现代化都市圈与先进制造业论坛”。学院还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以及台湾地区等10余所高校开展了一系列的教学与科研合作。
多年来,学院坚持以“高水平、国际化、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学院”为建设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坚持以高水平的科学研究促进高水平的人才培养,大力推进学院内涵式发展,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项目简介
合肥工业大学于2014年获批金融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由经济学院金融硕士(MF)教育中心负责金融专业硕士生日常教育教学和管理培养工作。
金融硕士(MF)教育中心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全国金融硕士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秉承学校“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和“中西融合、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理念,围绕“公司金融+资本市场+大数据与金融科技”三个特色方向,贯彻落实“双导师制”,依托专业的师资队伍、系统的课程设置、完备的基础设施、广阔的实践平台、特有的育人文化和务实的管理服务团队为学生提供一流的职业规划、学习实践、活动交流和就业深造等成长平台,不断为政府金融管理部门、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投资公司以及企业财务管理和资金运营等部门培养和输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综合素养,具备扎实的经济金融理论基础与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优秀管理者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三、培养方向与学制
(一)培养方向
公司金融方向
资本市场方向
金融科技与大数据方向
(二)学制
全日制:学制3年
四、学历学位与培养方式
(一)学历学位
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考试(考核)合格,且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可获得合肥工业大学金融专业学历证书和金融硕士学位证书。
(二)培养方式
合肥工业大学金融硕士主要集中在周一~周五授课;学制3年,适合脱产学习。
(三)计划招生数(不含港澳台和留学生名额)
合肥工业大学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MF)学位2024年招收74人。
最终名额以学校公布为准。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生源等情况对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五、报考类别及条
(一)报考类别
025100金融
(二)院系所名称
(017)经济学院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或者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无工作年限要求。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 网上报名要求
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https://yzbm.hfut.edu.cn/zsml/sszsml/index/2024)。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对本人曾经所受奖惩情况要作如实的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七、初试
1.初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英语二)
12月24日上午 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431金融学综合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
4.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八、复试
(一)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将根据学科专业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要求和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二)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学校实行师生互选制。录取学生入学后,由导师与考生进行互选,确定导师。
(四)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体检
身体健康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
十、学费与奖学金
1.按学年分三次支付,3.6万元/年。三年共10.8万元。
注:以物价部门备案信息为准。
2.学院针对金融硕士设置了丰富的奖学金,覆盖了研究生阶段大部分培养环节,具体包括:《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硕士专项奖学金》、《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硕士卓越奖学金》等。